有关单位 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、国务院决策部署 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,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 ,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,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,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 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调整普通住房标准
自2024年1月1日起 ,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 ,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:
(一)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(含)以上 ;
(二)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(含)以下 ;
(三)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/平方米(含)以下 、5-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/平方米(含)以下 、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/平方米(含)以下 。
二 、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
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 ,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,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以下规定 :
(一)降低首付款比例 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 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% 。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 ,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(东城 、西城 、朝阳 、海淀 、丰台 、石景山区)的 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% ;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 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% 。
(二)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。
三、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,以本通知为准 。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
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
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12月14日